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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马来西亚债务催收法律指南

  • 作家相片: Rule & Co Editorial Team
    Rule & Co Editorial Team
  • 3月19日
  • 讀畢需時 6 分鐘

重点摘要:


  • 在马来西亚,债务催收是合法的,但必须遵守公平做法及相关监管指南。

  • 《1953年时效法》规定,大多数债务的法律追诉期限为6年。

  • 《1957年债务人法》在取得法院判决后,提供额外的执行手段,例如逮捕、讯问债务人及查封财产。

  • 若债务人承认债务或作出部分还款,上述时效期限可被重新计算。

  •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通过破产、清盘、查封与拍卖、扣押令(garnishee proceedings)及其他执行方式追讨债务。

  • 对于已过时效的债务,无法提起法律诉讼,但仍可通过非正式协商方式尝试追讨。

  • 合规与道德操作至关重要——债务催收不得涉及威胁、骚扰或侵犯隐私。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而非使用不透明或不规范的第三方催收机构。


当债务未被偿还时该怎么办


在马来西亚,追讨未偿债务属于法律程序,但必须依法进行。


无论是追收商业发票、执行贷款,还是处理持续拖欠的情况,只要完全遵守相关法定规定,债权人都有权追讨债务。以下将为您说明:


  • 追讨时效

  • 债务催收公司

  • 法律限制

  • 以及在马来西亚公平做法指南下,催收人员应如何行事


您也可以跳过本指南,直接联系我们进行免费的债务回收评估!



否则,我们开始吧。


马来西亚常见的债务催收方式


在马来西亚,债务催收通常遵循一套结构化流程,旨在促使债务人还款,同时尽量避免升级至法律程序。

马来西亚债务追收流程示意图


一般流程如下:


  1. 初步联系: 债权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联系债务人,提醒其逾期付款。

  2. 协商与还款计划: 若债务人无法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可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分期付款安排通常会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如收入或健康情况)进行调整。

  3. 催款函(LOD): 若前期沟通未果,应联系律师发出正式催款函(Letter of Demand)。该文件为债务人在启动法律程序前提供最后的还款机会。

  4. 法律行动: 若债务仍未偿还,律师可启动追讨程序,甚至提起诉讼。具体执行方式将取决于债务性质及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5. 遵守法规: 尽可能采用合法的债务追讨方式。使用涉及骚扰、恐吓或侵犯隐私的第三方催收手段,在马来西亚法律及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指南下均属严格禁止。


什么是《债务人法》?


《1957年债务人法》是马来西亚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了债权人在取得法院判决后可采取的法律措施。该法允许在债务人未按判决偿还债务时,采取特定的执行行动。


该法的主要条文包括:


  • 第6条: 允许对未出庭的债务人进行逮捕及讯问。

  • 第19条: 允许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判决债务。

  • 第21条: 在适用情况下,允许出售易腐物品。


此外,法案中也包含关于判决前逮捕以及将执行费用计入判决金额的相关规定。


虽然该法赋予债权人追讨债务的工具,但这些措施通常是在取得法院判决后才会使用,并应在谨慎及法律专业指导下进行。


什么是《时效法》?


在马来西亚,《1953年时效法》规定了债权人必须在多长时间内采取法律行动以追讨债务。若在该期限内未采取行动,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的权利。


根据该法第6(1)(a)条,法律诉讼必须在债务到期之日起六年内提出。这适用于大多数合同债务,包括未偿还贷款、商品与服务费用以及银行融资等。


在六年期限届满后:


  • 债权人将无法再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

  • 债务仍可通过非正式方式追讨,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债务人以书面形式承认债务,或作出部分还款,则时效期限可被重新计算。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六年期限将从确认或还款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银行债务与商业债务的时效期限


对于银行债务和商业债务,同样适用《1953年时效法》规定的六年时效期限。这包括无抵押债务,例如:


  • 信用卡欠款

  • 个人贷款

  • 商品或服务的逾期付款


根据第6(1)(a)条,法律诉讼必须在债务到期之日起六年内提起。一旦超过该期限,除非债务已被确认或有部分还款,否则债权人将无法提起民事诉讼。


例如:如果客户在2017年拖欠RM100,000的货款,而债权人未采取任何行动,则起诉权将在2023年失效——除非债务人以书面形式承认该债务,从而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2年后还能起诉吗?


可以——只要六年的时效期限尚未届满,您仍可采取法律行动追讨债务。


如果债务人未回应催款或还款要求,建议尽早采取行动。在正式提起诉讼前,通常会先发出催款函(LOD),正式通知债务人所欠金额,并给予最后的还款机会(通常为14天)。


6年后还能起诉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根据《1953年时效法》,债权人不得在债务到期超过六年后提起法律诉讼。一旦超过该期限,债务将被视为“超过法定时效”(statute-barred)。


但有一个例外:如果债务人以书面形式承认债务,或作出部分还款,则六年的时效期限将从该日期起重新计算。


即使超过六年后仍可尝试协商还款,但在时效未被重新激活的情况下,将不具备法律起诉的依据。这适用于所有合同债务,包括个人贷款、信贷额度及商业交易。


债务人是否需要偿还10年前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如果债务在六年内未被追讨或未采取法律行动,根据《1953年时效法》,该债务将变为不可强制执行。


即使债权人或催收机构继续要求还款,债务人在法律上也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


但需注意:如果债务人书面承认该债务或作出部分还款,时效期限将重新计算,债权人也可能重新获得起诉权。


因此,债权人应谨慎管理时效期限;而债务人在未获得法律意见前,也应避免随意确认旧债务。


债务何时被视为“注销”?


在马来西亚,大多数无抵押债务若在六年内未采取法律行动,将被视为超过时效。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相当于债务已被“注销”,即债权人无法再通过诉讼追讨。


不过,这并不代表债务自动消失。该债务仍可能保留在债务人的信用记录中,或通过非正式方式继续被追讨。此外,若债务人承认债务或作出部分还款,时效期限仍可能被重新计算。


时效期限可以延长吗?


可以:在特定情况下,《1953年时效法》规定的六年时效期限可以重新计算。


如果债务人出现以下情况,时效期限将重新开始:


  • 以书面形式承认债务,或

  • 对未偿债务作出部分还款


在这种情况下,六年的时效期限将从债务确认或部分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此规定旨在防止债务人通过等待时效届满而规避责任,尤其是在其已表现出偿还意愿的情况下。


如果债务人无视律师会怎样?

无视债务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债务人在多次提醒或收到正式通知后仍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升级追讨行动。


如果债务人未回应催款函(Letter of Demand)或忽视法院传票,法院可能会作出速裁判决(summary judgment),有利于债权人。这可能进一步导致以下执行措施:


  • 破产程序(针对个人)

  • 清盘程序(针对公司)

  • 扣押令(Garnishee orders),从银行账户或薪资中扣款

  • 查封与拍卖命令(Order for Seizure & Sale),查封债务人的资产


双方尽早解决争议符合各自利益。一旦法院程序开始,非正式解决的机会将大幅减少。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为债权人提供最佳机会


债务催收是必要但敏感的过程。追讨的时机、法律合规性以及沟通策略在实现成功回收中都起着关键作用,尤其是在马来西亚这样债务人保护和法律限制明确的监管环境下。


了解《1953年时效法》下的权利、遵循正确程序,并聘请合适的法律支持,可以帮助债权人在保持专业和诚信的前提下追回未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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